论 坛 章 程
应急产业高端论坛是由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王郅强教授与广东省应急产业协会执行会长翁冠雄在广州联合发起的,集课题研究、政策咨询、学术交流为一体的重要平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论坛的名称为“应急产业高端论坛”(以下简称“论坛”)(英文名称为Emergency Industry High-end Forum,英文缩写名称为“EIHF”)。
第二条 论坛宗旨
研究影响应急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为构建中国应急产业长效发展献策献力。
第三条 论坛定位
双方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应急产业高端论坛的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专业、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建立常设性产业与学界的沟通平台、产业发展理论研究平台、产业发展社会智库平台、政产学研用合作对接平台。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论坛的业务范围
论坛将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论坛的宗旨,实现定位目标。
1、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应急产业高端论坛”年会(以下简称:“论坛”),特邀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与论坛成员共同就全年所发生的热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2、定期刊发论坛对应急产业热点问题的观点、研究成果,并接受媒体采访,扩大论坛影响力;
3、不定期组织论坛成员开展针对具体应急产业企业的专项调研与考察活动;
4、承接应急实务界和政府职能部门涉及应急产业的相关研究课题;
5、不定期召开论坛内部的专题研讨会和产业发展主题沙龙等交流活动,对应急产业领域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热点问题、前沿发展趋势与创新业务进行深入探讨,以期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三章 论坛成员
第五条 成员资格
论坛成员以与应急产业相关的各行各业具有代表性的专业人士为主,应具有良好的应急产业学术素养和应急产业企业管理运营经验,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具有广阔的国际化视野,具有推动应急产业健康发展的大局观和情怀,并可履行本章程所约定的各项会员义务。
论坛同时设置荣誉成员,邀请应急产业相关政府、社团、企业中的领导,宏观经济、外贸等领域知名专家担任。
第六条 成员权利
论坛正式成员享有如下权利:
1、参与论坛所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
2、获得论坛发送的相关信息或内部刊物的赠阅;
3、通过论坛网站或内部刊物等发表学术观点或研究成果;
4、对论坛所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相关刊物和论坛网站的内容与形式等提出建议;
5、论坛赋予的其它权利。
论坛荣誉成员享有如下权利:
1、参与论坛所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
2、获得论坛发送的相关信息或内部刊物的赠阅;
3、通过论坛网站或内部刊物等发表学术观点或研究成果;
4、对论坛所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相关刊物和论坛网站的内容与形式等提出建议;
第七条 成员义务
论坛正式成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论坛各项约定;
2、积极参加论坛所组织的年会等各项活动;
3、积极推动论坛品牌传播,维护论坛形象和合法权益;
4、未经本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认可,不得对外披露论坛其他成员的学术观点、研究成果等论坛内部信息;
5、论坛章程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八条 成员加入、成员邀请修改建议:
论坛为邀请制,成员受邀包括两种途径:
1、由论坛组委会邀请。本方式仅适用于论坛成立大会召开前的首批论坛成员;
2、论坛成立大会召开后的新申请加入者,须经至少两名成员联合推荐,并经论坛执委会审议同意,论坛秘书处邀请。
认可本章程,并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受邀加入的论坛成员均享有论坛成员各项权利并履行各项义务。
第九条 成员退会
论坛成员因个人身体、工作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会员义务的,可提前两个月通过论坛秘书处提交书面退会申请,经执委会审议通过后退出论坛并取消一切论坛相关职务。
论坛成员因以下原因,经执委会讨论通过,可予以强制退会:
1、论坛成员持续两年未履行本章程所规定的成员义务;
2、论坛成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有损论坛形象的行为;
3、其他执委会认为可予以强制退会的情况。
第十条 论坛秘书处
1、负责论坛的日常业务和运行管理;
2、负责论坛所有会议的协调和组织;
3、负责论坛的对外联络、协调和新闻发布;
4、负责论坛内部资金筹措和运作;
5、负责协调论坛企业家理事会日常工作、联络等相关事务;
6、组织撰写、发表和出版论坛各类文件、文章、论坛丛书等;
7、论坛秘书处设在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并负责论坛微信公众号运营;广东省应急产业协会负责论坛的网页运行。
8、论坛其它事务的办理。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 经费来源
论坛经费来源为发起机构投入、社会资助、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经费使用
论坛所有的经费应用于实现论坛宗旨,且在本章程及其相关细则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
遵守国际公认的会计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法规,确保所有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和完整。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四条 章程修改
章程修改方案应由论坛秘书处提前两个月向会员大会提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相关解释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论坛秘书处。
第十六条 生 效
本章程自论坛成员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